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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海县司法局关于征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品牌运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阅读:
    全市各社会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宁波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化运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实效,实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化运作、精准化帮教、品牌化效应,宁海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品牌的运营,创建宁海专业品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主体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均可申请参加。

    二、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022年年检合格;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犯罪相关记录;

    7.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提供虚假资料、串标等);

    8.与政府部门有相关合作经历,且评价度较高,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 

    9.具备提供社区矫正所需服务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至少2名以上,同时具备社会心理、法律教育等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10.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征集范围

    参与并负责宁海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品牌运营,具体负责社会工作项目化运作,派驻2名资深社工到宁海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工作,对每一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望闻问切”,采用问题分析和优势分析相结合、主观分析和客观分析相结合、面谈分析和资料分析相结合、工具测量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等方法,深入分析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犯因需求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制定个别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提出其最适合参加的社会工作项目建议,为宁海社区矫正第三方项目化运营的质量保驾护航。

    四、服务对象

    本次购买服务实施地区为宁海县,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动态维持在680人左右。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从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六、社会力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将教育帮扶等有关工作委托给第三方。

    (二)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各项活动过程中,应当积极落实安全措施,依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四)不得从事其他损害社区矫正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七、购买程序

    (一)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征集

    项目申报单位可在宁波社会组织网、宁海县司法局官网下载《2023年宁海县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团队介绍或者登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资质证明,并将电子版发送至987250991@qq.com邮箱。如有疑问请联系0574-65521146。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二)项目方案评审及承接主体确定

    县司法局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质、申报方案等进行评审,按程序报批后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三)项目承接协议签订

    获得通过的承接主体应根据评审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司法局提交完善后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县司法局审核无异议后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协议。

    (四)项目执行

    1.项目开展。项目承接主体按照与县司法局签订的购买服务项目协议所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县司法局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承接主体及时整改。

    2.末期验收和绩效评估。项目承接主体应于项目期满前15天向县司法局报送末期报告,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

    八、申报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申报时间: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3日

    (二)提交资料:

    1.社会力量登记表和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

    2.社会力量成员信息登记表;

    3.社区矫正社会化工作品牌运营项目简介;

    4.2023年宁海县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征集申报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海县社区矫正中心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520166、65521146。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中路125号  邮编:315600
     

    附件:2023年宁海县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征集申报表.docx